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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图书馆接收图书捐赠办法
为了扩大馆藏文献收集,更好地为我省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吉林省图书馆欢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图书。
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图书的工作,现将有关捐赠办法公布如下:
1、公开及非公开编辑出版的图书,特别是图书内容涉及我省省情省貌,反映我省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取得重要成果的地方文献资料,包括:史志、人名录、单位纪念册、族谱、历史沿革、风土人情等。
2、欢迎作者签名赠书,对作者签名赠书我馆将设专室专柜陈列并提供给广大读者查阅。
3、捐赠图书的内容要健康,不得与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违背,有一定参考利用价值及收藏价值。
4、下列图书本馆不予收藏:
(1)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2)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3)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图书。
(4)内容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
5、所捐赠图书一经收藏,我馆及时向赠书者出具收藏证明并不定期在我馆网站公布。
6、所赠图书,我馆一经接收,其所有权归我馆所有,如其书我馆已收藏或不符合我馆入藏要求,我馆可转赠本省各市县图书馆。
7、请捐赠图书的单位和个人留下姓名、地址、邮编、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收藏证明。
8、周一至周五将捐赠图书交予总咨询台,周六、周日将捐赠图书交予吉林省图书馆图书捐赠交换中心,外地捐赠图书邮寄至吉林省图书馆采编部。
联系方式: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0055号 邮编:130022
吉林省图书馆采编部
联 系 人:冯振宇
联系电话:0431-85644115(总咨询台) 0431-89270053(采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