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颁布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名单(国发[2008]9号)。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被确定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09年6月9日,国务院批准颁布文化部确定的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62家)名单(国发[2009]28号)。吉林省图书馆、吉林市图书馆、长春图书馆、吉林大学图书馆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10年6月1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三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国发[2010]20号),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入选第三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