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省社科联第四次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学会、各图书馆: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经今年省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该奖项评奖周期由三年改为二年。
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四次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已于2012年6月正式启动,由吉林省图书馆学会承担图书馆行业学术成果的申报和组织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本届评奖工作,现发如下通知,请各市(州)学会、各图书馆及时向会员和广大图书馆工作者广为传达和宣传,认真、及时组织好本市(州)、单位申报工作。
一、评选范围
凡于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等,均可申报。
未曾公开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被有关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企业采纳,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咨询方案及调研报告等亦可参评。(详见附件2:评奖方案及实施细则)
二、奖项设置
1.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著作、论文(包括咨询成果)类。每类设一、二、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由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设著作、论文(包括咨询成果)类,每类不设奖励等级。由省社科联颁发获奖证书,不发奖金。
三、成果申报
1.参评者须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附成果原件、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均一式二份及电子版)。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
2.申报书中的国内外报刊评价、采用、转载、引用、获奖情况以及佐证材料目录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需如是认真填写。
3.参评者须填写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并粘贴到申报袋上。
4.申报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除作者本人对申报成果做出应有承诺外,申报单位和省评奖办要对申报成果逐一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成果一律不予受理。
5.申报成果需交纳评审费。论文类每项100元;著作类每项200元。
四、申报时间
2012年6月26日至7月10日
五、申报地点
吉林省图书馆四楼 学会秘书处(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
联系人:马慧艳 张毕臣
联系电话:0431—85672090
申报信箱:jlstsgxh@163.com
吉林省图书馆学会
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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